事实经过:
我与两名友人,承租店面做生意,当初承租人为朋友A
因故关店,原与房东口头说好营业至五月三十一日,再给我们两个礼拜时间整理
但朋友A私自答应三十一号清空,而我购买之冰箱还放在店里
原与房东沟通能否与六月二日搬冰箱,但房东主张依照契约,三十一号没清空东西就是属
于他的了
问题:
有请教法律系朋友,承租房子契约是与朋友A签
而物品没清空,房东有权承接物品,是与朋友A的契约关系
而我已经告知房东物品是属于我的,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仍有物品的所有权?假
日房东把冰箱卖掉是否有法律上的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