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继承超过10年后,亲戚来追讨上一代债务

楼主: bentley8 (无欲还真,健康优良)   2018-05-31 22:15:22
事实经过:
有A、B、C三兄弟以共同持有的房子向银行抵押,联合作保贷款500万作为共同开设的公司
营运资金,后来B跟C相继过世后,其银行债权由各自子女继承(应该有办理限定继承)。
B、C过世后,由B之儿子D担任负责人继续营运公司并缴付贷款,若干年后,D也过世了,
公司无人管理,此时银行尚欠余额100万,A怕没缴贷款会导致房子被查封,就先向银行清
偿剩余的100万,且并未向B跟C的子女签订借据或相关还款契约。
12年后A也过世了,A的子女听过当年的事,就拿着A的遗物,债权额确定证明书、银行清
偿证明及建物他项权利一览表(上面有共同担保人A、B、C的名字)来向B跟C的子女要钱,
要求每人偿还当初A代垫的100万的1/3。
PS1:D过世后,公司无人管理,A有取得股东同意代为处份公司资产,结束公司。
PS2:B的子女在美国。
问题:
1.请问走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在法律上A的子女有请求权吗?
2.B跟C的子女怎么作比较好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3.若必须还款的话,B跟C的子女有何主张或措施可以降低金额?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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