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6/6/11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受伤、无验伤,救护车来包扎完就走,对方只有车损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事发当下对方马上报警,有做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保强制险,无联络保险公司,对方有联络车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两年前晚上快12点骑机车从巷口左转往大马路上,那个路口没有红绿灯,
转出去后被一台汽车从右后方擦撞,我当时有穿越双黄线也算有错,
我人摔出去右侧多处擦伤及瘀青,汽车有损伤但车上人员都没事,
当时有报警、叫救护车,警方做完笔录说后续会需要调解什么的,
车主后两天有传LINE慰问,之后就没有下文。
直到上礼拜5月16号收到“简易庭通知书”,案由是“损害赔偿”,
当事人则是某保险公司,要我去调解赔偿近20000的汽车修缮费,
但我人现在已经回台北居住,而且当初我没有修车也没有再去看医生,
但请假在家休息一个多礼拜。
警方当时的事故初步分析表上写的是我违规穿越双黄线,对方则是尚未发现违规事项。
案发图大致如下:
https://imgur.com/a/i6JtVQd
六、问题:
1.如果去调解要去准备什么?
2.这样的情况算是车主应注意未注意吗?
3.我应该负担修缮费全额跟诉讼费用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