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因教育部公费契约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楼主: IMTW   2018-05-22 15:37:45
事实经过:
前情:
家人数年前与教育部签订公费契约出国留学,后因病返国治疗,教育部公文
同意暂缓公费支领,并于1234号函公文叙明至迟于今年九月底前出国,
逾期出国则视同放弃公费资格。
转折:
但家人目前病况仍须继续治疗(有医师证明),即使今年如期勉强出国也几乎不可能
顺利完成学业。
申请延后遭拒:
我们因健康因素为理由多次协调,教育部仍不肯继续暂缓公费支领。
教育部强调公费领取并不可中断,家人的学籍已因病中断 ,他们系专案特签
才同意延至今年九月,且已延长相当长时间,没有继续延长的理由。
(家人签署之契约书并无公费不可中断之规定,而是105年后的契约书才添加:出国后因
特殊原因可提出相关文件申请暂缓支领公费,但学籍不可中断。)
目前采取措施:
家人参考最新(106年)公费契约之规定提出申请一远距硕士课程自费就读,
希望先自费就读远距硕士并一边接受治疗,尽量让身体有完全康复空间,
再申请公费出国就读课程(如博士)。以此申请暂缓公费支领至该远距硕士结束。
教育部回文表示,家人非签署106年之公费契约,并不适用该年之自费规定,仍须如
上述公文1234号函规定,于今年九月底出国,逾期出国视为放弃。
问题:
1. 公费生该年签署之契约书,本无任何公费领取中断之相关规定。教育部虽专案特签
同意暂缓公费支领,但于1234号公文函限期今年九月出国的部分,公费生并未签署
同意,请问这教育部单方面发出的公文也能算是契约的一部分吗。
2. 我们经济状况非佳,亦全无诉讼经验,但目前势必提起行政诉讼,
可否推荐值得咨询之行政诉讼之律师,或该如何找寻呢? 
 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okyoOly2020 (TokyoOlympicsHot2020)   2018-05-23 09:49:00
以前老师曾说:不要为了争取自己权利,而要别人做违法的事,这就是自私。谢谢你让我看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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