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小学生入学借户口

楼主: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8-05-23 10:55:43
事实经过:
因为朋友小孩入学要到小弟家附近的热门学校,跟小弟商量借迁入户籍,
但在网络上找了找,好像借户口还满普遍的,可是可能有报税和被管区
查户口的问题。
问了问里长和我们家附近的巡逻管区警察,里长是说可以帮忙。管区给
个网址,想请问一下借户口有没有可能有违法的风险。
还望有请高手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precinct6/
home.jsp?id=61&parentpath=null&mcustomize=faq_view.
jsp&dataserno=201712050178&t=FAQ&mserno=201710280006
台中巿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
何谓虚报迁徙人口、态样暨相关罚则?
解答
(一)何谓虚报人口:
民众把户籍迁移到某一特定处所,而自己仍留在原来的生活区域内打拼,
造成该特定处所一址多户及一户寄居多人的怪异现象,也就是我们在报章
杂志或媒体报导的“幽灵人口”。
(二)、虚报迁徙人口常见的态样:
1、学区内没有明星学校,家长把户籍迁往明星学区内之亲戚朋友处所。
2、父母年长,子女外出打拼,另成立家庭,为照顾年幼小孩,夫妻一方
将户籍迁入父母处所,以方便申请外劳。
3、银发族(满65岁)听闻当地县市政府对老人福利的多寡,来决定设籍的
标准。
4、具有政治性目的,为了操弄选举而迁徙的投票部队,在小区域的选举,
常会影响选举的公正、公平。
(三)“虚报迁徙人口”相关罚则:
1、为防范不实户籍迁徙,内政部户政司每年均会定期户口普查,各市(县、
市)政府民政处(局)、户政事务所、警察机关均会动员配合查察,对于
一址多户、一户寄居多人等之异常迁徙者加强查察,并告知相关法令,依
户籍法之23条撤销登记。
2、民众置之不理或拒绝接受调查,依户籍法之规定:
(1)76条:“申请人故意为不实之申请或有关机关、学校、团体、公司、人
民故意提供各级主管机关及户政事务所不实之资料者,处新台币三千元
以上九千元以下之罚锾”。
(2)77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或有关机关、学校、团体、公司、人
民拒绝依第68条规定提供查户籍登记事项之资料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
上九千元以下之罚锾”。
(3)刑法第146条:妨害投票正确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
想请问一下借户口有没有可能被查或触犯法律?
因为弟只有一个人又未婚,放一个小孩的户口会不会太明显被查?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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