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半夜12点到2点左右,和女朋友吵架,我也说了分手,女方收拾东西且自行从我钱包
拿走现金三百台币后就赖著不走,甚至拿刀拿剪刀(无表现出攻击或自残意图)被我制止跟
抢回来,途中造成她手受伤,我亲自拿卫生纸帮她擦拭止血。
半夜约两点左右,因隔天我必须早起回南部,一直请对方离开,但依然不走。我把她
的东西拿到门外后,她拿酒瓶跟我的相机威胁我把东西拿进来,我就直接拿起手机要报警
,她就把我的手机抢走,我就强行将她拖出门外,中间有不小心让她撞到墙,我再把她压
制在地上的时候才将手机抢回报警成功。之后发现相机也被对方摔坏。
拖出门外的部分就有监视器录影,可以看到我没有针对他做攻击,而且手机可
以证明在她手上,我抢回来才报警成功。
问题:
今天早上对方传了验伤单给我,但没说什么。可能会提告,请问这状况下我能怎么自
保呢?
想针对赖在我家不走,自行拿走金钱,抢走手机,以及拿刀拿剪刀的部分做防卫…
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方向,会非常感激相关的协助。
* 验伤单显示 颈部、左前额、右手臂多处擦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