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与代办公司的消费纠纷

楼主: udonno (不要问)   2018-02-15 09:21:02
各位大大新年快乐,
事实经过:
去年委托代办公司处理与银行的债务问题(向银行申请协商),最后没办成因而希望能退手
续费,但代办公司不退所以提起民事讼诉。我本人住台北,代办公司在高雄,我向台北地
方法院提起讼诉,台北地方法院回复我说,被告户籍在高雄,按照法律(我忘了是那一条)
,应该向高雄的法院提起讼诉。
另外,法院的回复没有提到,我另行补充给大家知道,我和代办的签约内容上有一条文是
:未来如有争讼,双方同意以高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问题:
跑高雄对我来说不方便,所以预计以下述理由提起民事抗告:
原告与被告所发生之交易行为地在台北市,且与被告公司业务人员之洽谈与签约行为亦均
在台北市,亦即整起之交易行为地均发生在台北市,且原告属弱势之一方。该裁定移送到
高雄地方法院对原告极属不便,敬请钧院将该诉讼移送至台北地方法院,谢谢。
请问以这样的理由提起抗告够充份吗? 还是理由薄弱,只会浪费时间和抗告费。
另外,关于和代办公司的签约内容提到要在高雄地方法院,即然法院没提到,我就不另行
解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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