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告恐吓取财

楼主: Jessie29 (Jessie)   2018-02-15 02:28:56
事实经过:
帮朋友代PO
朋友目前被列为恐吓取财案的被告,
已做完笔录,目前在等开侦查庭
想向板友们请教几个问题
事由:朋友一个月前透过网络认识一位女网友,半个月来双方联络频繁,相处也很亲密,
后来女方答应他的告白,但却被男方得知,她依旧与几位朋友处于暧昧的情形,
于是男方一气之下,用了一个脸书假帐号,假称拥有女方前男友所拍摄的裸照,
威胁对方汇款到某个随边掰的银行帐户,
然后令一边用真身分安慰女方,试图得到女方的信赖和好感(真蠢= =),
结果几天后被女方怀疑是自导自演之后,男方为了挽回女方,主动跟她坦承是自己做的
并主动跟女方前去警局做笔录自首(真是蠢上加蠢= =)。
后来女方要求以五万块和解,并答应会原谅男方,彼此可以重新开始之类的
结果和解书签完之后,女方迳自将男方的照片与和解书内容,在男方面前PO上网络,
而且之后直接避不见面,也不联络
总之,情况到这样,男方目前已经完全对女方死心了...
问题:
目前想知道,
1.这样被起诉的机会大不大?
因为男方用假帐号威胁时,裸照是假的,帐户也是随便掰的,
而且他本人也一边告诉女方不要相信,不要汇钱过去。
双方目前也签完和解书了,
但男方对于和解书和照片被公开感到不平,告知女方后
女方觉得男方可能要告他,目前单方面告知承办警方诬赖男方不想和解了
2.男方是否有可能拿回5万的和解金,或是反告对方?
朋友说之前的作法真的是他太冲动,他也愿意承担错误,
但女方种种反反复复的行为终于让他彻底放弃。
目前就女方随意公开男方照片与和解书内容的部分,
还有之前女方也传过前男友本人的裸照给男方,并意图唆使男方帮忙公布报复
这些可以作为协商重新和解的条件吗?,甚至能反告对方吗?
以上,先感谢生活法律版的各位帮我朋友解惑或提出建议,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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