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7/08/27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受伤、我在车内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笔录、有移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但我是租贷车已过租期、对方机车只有强制基本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他骑机车突然打方向灯后左转、我撞到他
初判表出来我涉嫌未注意车前状况
肇事后未先标绘车辆位置、移动车辆
他则是左转弯未注意其他车辆、他初判表写在上面、我是下面
六、问题:
现在要告我过失伤害请问告得成吗??
我就有前科??
问过人都说我责任比例比较轻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