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因与A君有损害赔偿的官司,且已经经法院判决胜诉,因此拿法院的判决书,向A君所任职
公司申请扣薪,因A君工作属于业务性质,薪资每月视业绩多寡,不固定。因此A君公司
计部门人员,每月汇给我的扣薪金额也不一定,而我因为没有每月到银行刷存簿,所以隔
了数月之后,才发现A君公司汇给我的扣薪金额,已超过A君应该赔偿我的金额了。
当我发现后即打电话给A君公司,执行扣薪的单位人员告知。请该公司不要再汇款给我,
并请该公司行个文给我,并将该公司银行帐号给我,我好汇回多出来的钱给A君之公司。
虽然A君公司已经停止汇款给我,可是经过好几个月了,我也没有收到该公司任何公文要
求我汇回它们溢付的款项。
问题:
请问后续我该怎么做,不再里它, 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