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8/01/1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受伤,门牙2颗断裂,需装牙套,有验伤。对方没事。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无破坏现场。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有强制险、第三人责任险,车祸隔天,对方保险有连络我、慰问一下情况。
五、事实经过:
现场照片及警方绘制的事故图如下
https://imgur.com/sZTdArG
https://imgur.com/86j8o6K
那天我骑自行车直行,我确定我骑在白线右侧(也就是机慢车道)
对方从堤防下来,他又想直接回转,所以应该开的比较外侧(是双黄线)
我没看到他,等到路口时,我看到他出来已经减速不及就撞上他车侧靠近车尾
之后就是报警等警察过来...。
六、问题:
等了1x天 拿到初判表有点傻眼
对方是写 "违反特定标线禁制"
我方是写 "未依规定车道行驶"
我猜测,撞击之后,对方车子又继续前进一些距离
最后停下的位置是在快车道
所以警方认为我骑在快车道,才写我未依规定车道行驶
然后先前警察到场时,警方问对方有无行车记录器
对方说有,我有听到,我自己当下问事主太太,她也说有
结果隔天我自行去做笔录时,警方说对方没提供行车记录器
因为做笔录的警察态度很差,我也不想继续追问行车记录器的事。
现在问题是
假设我真的骑在快车道(对方不提供行车记录器,也无法证明撞击时间点)
这会影响肇事责任比例吗?
昨天和对方保险通过电话
他是认为有可能肇责会变7:3,但因为我人有受伤,会尽量帮我争取赔偿(客套话?)
想知道大家的看法是?
我也无法证明我是骑在慢车道
(白线右边的区域很宽大,我真的没必要去骑快车道)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