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自称管委会主委并自行支薪,可否追讨?

楼主: jinyih (山巅之月)   2018-02-01 23:56:11
事实经过:
各位版大好,文长请见谅
我居住的公寓大楼(四年前搬入),从民国88年开始,
就再也没有召开过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也没有组成管委会,
后来X先生跳出来自称管委会主委,接手原管委会的大小章和大楼管委会帐户,
于是开始跟住户收取管理费,并每月从中拿走8000元,名目为代管大楼费用+管帐费用,
每年还拿10000元年终+500元三节礼金,以上事实都没有经过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同意,
且大楼的垃圾清洁和邮件收发等事务,还另外聘请管理员负责的,薪水另计,
但先前住户大多年老不愿管事,垃圾有人处理,信件有人收就好,
因此X宣称住户多年没有异议,就是同意他每个月合法收取8000元“薪水”,
也从来没有人过问管理费每月收了多少,用在哪里...
近年陆续有新住户迁入,反应大楼老旧,电梯、梯间、水塔、屋顶漏水等等问题
需要修缮,但X宣称管理费一向入不敷出,他还常常善心自费倒贴支付费用,
若要做修缮要另外跟住户收费,因此开始有住户质疑多年来管理费帐目不清的问题...
提出查帐要求后,X提出自己整理的“帐册”(只有106年,其他还在“整理”中),
表示整栋大楼还欠他数万元
今年一月,积极想解决问题的住户,终于成功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
并选举出新的管委会,开始与自称主委的X办理交接帐册与相关资料,
目前发现以下问题:
问题:
1. 新管委会是否可以追回X多年来从住户管理费擅自领走的“薪水”?
(已确认没有任何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纪录、管委会规章同意支付管委会主委薪水)
2. X手上虽然有原大楼管委会帐户,但因为没有合法交接,所以他无法从
这个帐户内提钱(需要原管委会主委与财委共同签名),因此后来收的管理费,
再也没有入帐记录,多年来都是直接进了X的口袋,
X宣称因为大楼每月根本没有结余,因此没有钱可以入到管委会帐户,
X还交给我们从他的私人帐户支付水电费的交易明细表(想证明他都善心倒贴)
想请教X收取住户管理费入私人帐户的行为,是否涉及侵占罪或背信罪?
3. X动用公费装潢顶楼梯间(违建)并装设铁门,名义上是大楼管委会办公室,
但实际上是上锁作为私人空间,此行为是否涉及侵占?
原本新管委会是想既往不咎,接手后整顿大楼事务就好,但没想到X步步进逼,
从阻扰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召开,到现在推托资料久远遗失,不然就错误百出拖延交接,
还向新管委会索讨他宣称大楼欠他的数万元,
望各位版大指点,以上3点主张是否能成立,让新管委会有武器能应对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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