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弟弟跟弟妹先有后婚, 婚后连生两子, 但仍因忠诚问题离婚了.
目前小孩都由爸妈照顾, 奶粉尿布钱几乎都是爸妈出, 生病或出游弟弟常常不管,
上了幼稚园之后, 需要的费用增加, 爸妈跟弟弟要钱也要不到.
我不清楚弟弟与弟妹的离婚协议, 但弟妹家境也不好, 所以不打算跟弟妹要钱.
另外弟弟偶而会买玩具给小孩, 似乎是有补偿的意思...
问题:
1. 主要的生活费都不出, 弟弟算不算弃养?
2. 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帮我爸妈跟弟弟要小孩的扶养费?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