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您好,想询问劳工契约问题,
我10/7到职,到职前有签一份合约,10/11又在重新签约一次(内容有更改),
签约内容重点如下:
违反公司规定、违反员工守则、自愿性离职,需赔偿20万的教育费用,后续不再追究。
我签了,但去工作环境我很不适应,我想解约。
问题:
目前公司的问题
公司制度:
须满一年,才有年假
月休6天,
明年过年如果初一~初六开会休假,就要用6天的假去补,就会连上好几天班。
当初面试询问,公司没有表明很清楚,我也急需要一份工作,没有追问下去,现在我想解
约有没有比较好的方法,让我不赔毁约金这笔金额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