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代朋友发问
警察有私人恩怨(感情问题),警察在值勤时间(穿着制服)在晚上约11点多,
到朋友家,与朋友吵架,吵架之余还亮出配枪作势要开枪。
吵架之余双方并没有肢体接触(没有碰触警方所以没有要伤害警方的问题),
大概就对街互骂而已,朋友也手无寸铁空手,双方均无言语暴力!
目前手上有对话录音档(当然是未经过双方同意所录下),
与监视器录影画面(可清楚看到亮枪的动作与枪)。
如果需要详知争吵内容我再补充...
此时段问过同单位员警并不太可能单独行动(所以代表应该有支开同仁)
问题:
试问此状况下我方有什么在法律上可以救济的(这样有触及恐吓吗?),
或者违反职业之类的?
如果有的话请问这追溯期大概多久?
该员警所在单位是分局在下分的类似分促所吧!
此影片与此状况要送达至哪个单位的检举较为有用?
分局?还是县警局?
还是只能请立委或者是县议员处理? (均有长辈担任类似的相关职务)
经询问后,大多数员警都说此事件要是处理起
来他本人应该会遭受严厉惩处(我觉得是应该)
但他的主管阶级也会相对受罚(此点可能比较过意不去)...
此员警骚扰我朋友已有段时间也有向同单位较管理阶层反映过,单位也有劝说过了。
此员警已然故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