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屋设定第二顺位抵押一问

楼主: j1o2s3e4p5h6 (刚好路过)   2017-10-17 12:56:50
事实经过:
是这样的,小弟目前名下有一间房子,头期款是母亲支付,房贷则由小弟及现任女友共同
负担。
近日预计将房子以赠与的方式过户到女友名下,考量过后后决定婚前过户,并设定与头期
款相同的第二
顺位抵押权给小弟母亲。
问题:
问题如下:
1.一般来说这样子的抵押权设定,以消费借贷的名义进行设定,是否可行?
因为这么做的用意,是在万一将来某日不幸结束婚姻关系,至少还能将母亲的头期款还她
,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借钱”的事实,地政机关会不会以此为理由拒绝设定抵押权?甚
至在审判实务上,会不会承认这种抵押权?
2.若地政机关不会拒绝,那么,能否在过户给女友前,就以我的名义与母亲成立消费借贷
关系,设定抵押给我妈?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希望在过户给女友的同时,给母亲的抵押权保障就已经完成了,但
不确定日后若婚姻关系结束,过户前就设定抵押,与过户后才设定抵押,在抵押权的行使
上会不会有所不同?
跪求高手解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0-18 01:34:00
赠与是无偿给予他人财产,抵押权是从权利,从属于主权利,如果主权利之债权不存在的话,那从权利之抵押权也无所附丽了。所以,如果还想设定抵押权的话,当然是用买卖方式,好好地把不动产买卖契约写好。要最稳又最公平的方法:一、房屋的所有权,你和女朋友各一半。二、房贷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每人付一半。三、第二顺位抵押权为母亲,债权金额是头期款,债务人是你跟女朋友,债务范围是你们两人一人一半。四、所有权移转登记及抵押权设定登记同时连件办理。 就法律角度,不就感情角度而言,我觉得你傻了吧?对你及对你妈而言,最保险的方式是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你,顶多你把你女朋友缴的贷款还给她就是了。不要一手好牌,打到全盘皆输。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19 16:59:00
还没结婚,就开始想"不幸离婚"。你确定这对像是你要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