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快过三十年能再提告吗

楼主: mjferrari (Yes)   2017-10-14 19:04:19
事实经过:
小弟的老婆在国中一年级时期被同学恶作剧,把椅子踢开,跌座地上,造成脊椎第五节压迫,爬不起来当天送医院。
当时老婆家人因家庭关系没对恶作剧同学求偿,也因当时老婆年纪小,痛只能往肚里吞。
好发时期到高中升旗时常紧急送医,天气一变化就不良于行。
现在长大过了快30年(还没满),压迫的脊椎无法复原,每周有时间就跑复健所复健。
问题:
经过了这么多年,禁不起折磨,以前会想说年轻撑得住,现在为这后遗症所苦,
请问现在能提告吗?还有没有在法律追诉期里面?相对应的对方同学现在也长大有能力处理这件事请。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赶紧删掉签名档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14 19:17:00
不能,不过反正你签名档违规会被删文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0-14 19:26:00
民刑事都已过期。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10-14 19:26:00
可以告啊 对方又不一定会时效抗辩...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0-14 19:33:00
要请求多少,要缴百分之一左右的裁判费,而本案看不出来
楼主: mjferrari (Yes)   2017-10-14 19:33:00
目前只有姓名和国中毕业册的照片而已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0-14 19:35:00
哪里有胜算 一无法证明二时效已过。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14 19:43:00
走法律途径除了上面所说的已经过期以外,如果当时医生诊断证明未记载脊椎相关的受损,未必能证明是否为同学引起所谓的脊椎第五节压迫你们仅能将老同学钓出来聊一聊,跟他讲讲当初他的举动造成你老婆的伤害有多重这样而已。剩下的部分我只能说她的家庭很不小心。
楼主: mjferrari (Yes)   2017-10-14 19:48:00
病历问题要过去问医院看看 不知道会不会保存那么久至于让同学出来聊天 也算是其中之一的想法婆家家庭因素就刚好爹不疼娘不见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14 19:52:00
病历上面又不会写是谁造成的依法病历最少要保存七年,所以最少要保存到27岁,但过了要三十年,大概销毁了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14 19:59:00
病历的历史记录相关规定,在医疗法第一般(民国75年)的设计是病历需要保存10年后来的改良修正,则是改为至少七年,未成年者则将会等到法定成年后的七年所以有时候未必一定调的到源头的病历记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0-14 20:04:00
不可能...
楼主: mjferrari (Yes)   2017-10-14 20:11:00
后遗症这种类伤害真是不好处理小的时候还挺得住 现在大腿肌肉还逐渐萎缩 金害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0-14 21:01:00
可以告,但侵权行为之因果关系的举证、还有对方提出请求权时效消灭来抗辩的话,一招就解决了。剩下的,只能看对方有没有良心了。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0-14 22:05:00
与其说有没有良心....这件事现在还记得的搞不好就只剩你太太一个人了,当初受伤没反应,任谁都觉得没问题了,过了这么多年才突然冒出来,只会觉得是来要钱的
楼主: mjferrari (Yes)   2017-10-15 13:29:00
赔偿先放一边 要约出来聊聊当初有反应 对方还哭哭啼啼 双方家长都有照面过 切心的就婆家的老爸事不关己 唉 只怪当时年纪小 现在我这当老公只能默默掉眼泪 也想秤秤对方家庭良心 顺便让这种有后遗症疑虑的官司 更多对照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10-15 19:03:00
当初可以直接向对方家长求偿 现在求偿无门了
作者: neveneve (要在香港碼頭吃一串魚丸)   2017-10-16 00:22:00
“婆家的老爸”是指你老婆的公公,也就是你爸;“婆家家庭因素”是你家的家庭因素......婆家跟老婆家完全不一样,老婆的爸妈家叫做“娘家”;对老婆而言,你爸妈家才叫“婆家”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0-16 12:05:00
你老婆家叫娘家。 婆家是指她的公婆也就是你的爸妈家另外我说的反应就是指后续求偿= =,你那不叫有反应当初不管什么原因,没求偿就没求偿,你老婆该怪的是她爸是她爸事不关己的态度导致女儿求偿无门。
楼主: mjferrari (Yes)   2017-10-17 03:16:00
唉呦我搞混了
作者: yesohya   2017-10-17 11:04:00
"当初长大(满二十)"或许还能"近三十年"是婴儿都长大了= =你老婆也是让自己权利睡着的人就别归咎别人了 = =现在连告父母怠于行使权利的时限都过了"拿到赔偿"能让你老婆心里好过 而你的目的是让老婆好过那很简单 你掏钱请对方陪你演场戏(有必要就付演出费)你花钱买老婆心安事情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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