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与室友合租套房
当初是用她的名字与房东签约
并与房东约定每个月11号缴房租
这一年内她天天与男友视讯并且扩音开到最大连睡前也一样
生活受到严重干扰沟通数次但无效产生摩擦
室友今日无预警的要我在10/5前搬出去
但她与房东合约在9/19时到期
所以我今天直接先冲去与房东续约
房东询问合约换成我的名字吗
我说是
所以变成我和房东重新签约
打算这礼拜六早上告知室友请于10/12前搬走。
问题:
想请问此情况这间房间从下个月10/12开始就是我的吗?
是否会有其他法律问题?
若室友不搬走我可否自行将他的物品清出放置管理室?
亦或是请员警陪同后才清出她的东西?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