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留下一栋三层楼房屋
土地和一楼是大哥的
二楼是我们的
三楼是老三的
最近大哥想要把房屋拆掉重建
但因房屋老旧
已不须缴房屋税
大哥说要补贴一些钱给我们
以后新盖的房子就属于他们的
但房屋并非残破无法住人
我们平常也会回去
大哥尚未讨论要补贴我们多少钱,只说了不多
上网查一下
房屋市值10万以下就不须缴房屋税
也就是说他可能不会给超过10万
房子位在市中心
拆掉重建等于我们直接放弃该地段的房子
请问在法律上如何做可以保有我们最大的利益。
谢谢
作者:
MarsET (小强儿)
2017-09-24 09:39:00牵涉到大笔金额的案件请直接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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