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现在的房子下部份的土地及房子前的空地....
地主有三名,已经不在人世,
在我祖父母年轻时,三名地主因为没有后嗣,
所以口头答应,只要我们家祭拜他们,
土地就给我们盖房子(仅口头承诺,无纸本证明)
之后我家真的在这土地上盖房子也祭拜他们
但土地登记管理人是爷爷的哥哥(已过世)
他的子孙已经一.二十年不住在这边
他们的房屋跟我们相连.中间有一块空地
空地连接主要对外道路
这个家族只剩我家人还住这
所以土地的地征税
从民国约60年代一直由我家在缴
(虽然历年土地缴税单据是纸本的
而且没有将每年都保存好
可是确实为我们每年固定缴纳的事实)
前阵子跑来两位自称代书,说是某开发公司的人
想来找其中一位地主(以下称陈姨)的后代,
说在别处有陈姨的土地,被政府公告
他们要来协助陈姨后代继承那块土地,
我们有表明,陈姨没后代,是由我家祭拜而已
代书表示,仅祭拜就能继承
(这个我觉得超怪,完全没听过这种说法,
而且祭拜如何举证?神主牌位并没有
写上每位祖先的名字)
一直要跟我们要身分证就能委托他们去办理
有鉴于近年诈骗事件频传,所以没给
事后我们上网查询政府公告
发现原来被公告的土地正是我家房屋座落地
连同另外两位地主一起被公告了
时间点还在民国102年就已经公告
加上最近我家旁边有位大地主
积极收购附近房地产,附近所有住户都被问过
是否有卖地的意愿
我们直觉联想到代书可能是大地主委托的
因为摆明是我家房屋土地被公告,
他却骗我们说是别处的土地,
一直要我们直接委托他们办理查询
问题:
1. 这种状况下,能否直接向政府提出继承要求?
(不管有无血缘关系)
2. 万一政府之后拍卖,我们即使出价拼不过
大地主,也有优先购买权吗?
3. 空地上没有房屋,但是是连结主要对外道路,
是否能要求一起继承空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