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捡到钱包被告

楼主: purplewind (静极思动)   2017-06-28 23:11:01
※ 引述《Neyesy (琋)》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因为住在店面楼上
: 下班时捡到钱包
地点是在哪里,
是回家时在店面里面捡到?
捡到时为什么不先问店面
: 想说先洗澡完在送去警局
: 但是送去之后被遗失钱包的人告
: 说里面钱不见了 一定是我拿走的
: 但我都没有碰钱包 所以没指纹
捡钱包为什么会没指纹?
如果是刻意的话.....
: 可是在警局清点时 警察有请我帮忙清点
: 所以里面变成有我手上指纹
警察请你帮忙清点,当时只有一位警察还是二位以上
是否愿意帮忙作证~
: 对方一口咬定是我偷钱
: 感觉真的很差......
: 是不是以后看到东西都不要好心送警局了
: ......
: 打电话上免费咨询请问
: 都说这会成立 因为我没证据可以证明我没碰钱包
: 家里也没装监视器
: 所以没证据
: 原本没指纹 因为在留纪录的时候警察请我帮忙清点所以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 问题:
: 想请问我这边拿不出证明
: 对方要告我的话
: 我可以反要求他拿什么证明吗?
: 不然没办法请律师不知怎么替自己辩护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对方就是怀疑你偷走钱包,把钱拿走再交到警察局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6-28 23:29:00
问题是原原po捡到钱包并没有马上送到警局 就算警察愿意做证清点的时候钱包里没有钱 也没办法证明捡到的时候里面没有钱
作者: NT100W (汉堡达人)   2017-06-29 00:23:00
同理,检察官也没办法证明原PO捡到钱包时,里面是有钱的,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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