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文有点长 可以看我下面的重点整理)
我是大一生 住在学校里面的宿舍
目前宿舍有3名室友 与我 总共四人
6/9~6/12
是我们第一次选课的日期
(你想修你都可以填
但是超过人数要抽签决定)
6/15公开抽签结果
此时我的课如下图
http://i.imgur.com/Yzotsxw.jpg
6/16 第二波选课开始
此时的选课是以先抢先赢
此时我加选到了互联网与法律以及体育(足球)
(无图,但IP纪录显示我的确有选到这些课)
因刚好要期末考 所以画面我没关
直接敢去上课了
6/16 晚上我觉得很无聊 想在确认一下课表
赫然发现我的
"互联网与法律"
"电子学实习"
"台湾电资产业论坛与工程伦理"
均被人恶意退选
http://i.imgur.com/YU2UeGK.jpg
起初我以为是系统问题 经过电算中心确认后
发现退选的IP为我在宿舍电脑的IP
且退选时间为
上午9点17分22秒(互联网与法律)
上午9点17分30秒(台湾电资论坛与工程伦理)
上午9点19分36秒(电子学实习)
室友以下用A B C代称
我本人于上午9点10分56秒出宿舍大门(监视器出大门时间)
B C于上午9点12分44秒出宿舍大门(监视器出大门时间)
A在上午9点15分左右醒来去上厕所(监视器左边走廊)
(我们的房间还刚好是死角 照不到有没有人进出我们房间)
如果我被退课的IP为我自己的电脑
那证明说我 B C均有不在场证明
嫌疑人可以合理怀疑是A
A在我电子学实习被退掉后(上午9:19:36)
过五秒马上加选进来这门课(上午9:10:41)
此举也非常的巧合 因此也列为合理怀疑是A
以下重点整理
我 B C 在9:17~9:19都不在宿舍里面
但是被退课的IP却是我自己宿舍的电脑
此时在宿舍的人只有A(嫌疑一)
我的两门通识被恶意退选
一门实习在被恶意退选后
A在5秒后立即加选上这门课(嫌疑二)
我通报教官 并跟教官说明
教官当天帮我调查
并把A叫到教官室询问了5至6个小时
A始终否认到底
隔天我向教官请我传话给他们的父母
如果A的家长愿意来学校了解状况
并且愿意让A跟我道歉并和解赔偿
我愿意接受
否则我一律采取法律途径
对方家长问A A一样始终不承认
并请教官向我转述
对方家长:那就走法律途径 但是你如果败诉
我要反告你诬告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
问题:
请问这种事件
我能够以那些罪名定他的罪呢
我目前所知道的为
侵占 妨害电脑使用 伪造文书
但其实这件事情也只能合理的怀疑
并没有直接的证据
但是其中证据有相当多的巧合
不过不管如何 我是确定要提告了
因为我无法让一个始终不承认自己做错事情的人能够安然无事
想给他一个教训
希望各位能给我一些意见或是建议
先谢谢各位看完我的文章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