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用别人给的照片参赛

楼主: exlouisex (路易斯)   2017-06-24 09:20:25
事实经过:
以下简称
我朋友 为 乙方
乙方已授权给予我他个人的创作照片参赛,乙方也都清楚明白知道我要使用他的
作品用途为何。只是主办单位在乙方的个人脸书上发现作品不是我个人拍的,判定为他人
作品。主办委员说:规定要本人著作,说我知不知道著作权法?我已经违法可以把我法办
,而且是公诉罪!
请问这件事是正确的吗?
补充:
我有签一份著作权授权书,如得奖本人同意将著作权与财产权授予主办单位。
参赛规定内:
1.作品需为本人著作,且未公开发表。若违反著作权法或经人员举报发现系抄袭、冒名、
仿冒之情形,将撤销资格并追回奖金,若有违法依法办理。
问题:
1、在乙方知情作品用途时,此状况真的造成公诉罪吗?
2、如果以上的法律说明不实的话,我是否能对他们提出恐吓罪?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6-24 11:31:00
尚失参赛资格无误;未违反著作权法,但可能依实际情况有其他问题;你想太多了,说明不实?你自己有据实说明?
楼主: exlouisex (路易斯)   2017-06-24 12:10:00
所以确定没有违法。不好意思,能在请你说明一下还有哪些情况吗? 没有我意思是他们用对我施加高压说可以法办,只要说出来就不追究这样,所以当下我马上就说实情这样。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4 12:28:00
提告是权利 宣告权利不算恐吓 总之 你不用担心上法院 不过参赛资格取消是毫无疑问的在对方发现原作者资讯且你尚未解释之前 他们当作你是盗用者跟你说明相关法律责任也是理所当然
楼主: exlouisex (路易斯)   2017-06-24 13:57:00
其实我在开会前就已经强调跟他们说是乙方给我的,但他咬住我的点是我用朋友照片就违法,而且一直强调。这点我很难过,因为我以为是真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6-24 14:13:00
你违反参赛规定,有啥好难过我过去也办过类似比赛,这种都直接告发,授权书是啥东西自己去跟检察官讲,我怎知道签授权书之人为著作权人?纵是著作人那有无让与财产权等情事,我怎查核先告发让你跑程序再说,到地检署就知道难不难过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4 15:05:00
就主办的立场 的确就如楼上所言与其赌运气相信你的让渡书 不如直接举发已摆在眼前的非原著事实因为只要一个差错 就是沦为共犯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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