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去年底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被对方移动过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无
五、事实经过:
我在某次要买东西的的时候,将机车停放在店旁的公设停车格内,
因为脚受伤所以无法立中柱。进店内后,想起钱包放在车厢,回去
拿时看到我的车倒在地上,一个中年妇女在搬我的车,我喝斥她之
后她跟我说 “她停车时不小心弄倒”“车子她看过了,没有怎样”
然后不顾我要她先留在原地,等我查看车子的要求就跑走了。
后来我报警,警方到场一阵子后,她自己出现、拒绝做笔录,要我私下跟
她和解,并且改口说不是她弄得,她只是看车倒在地上好心帮我扶。
然后表示自己后台很硬,地方人士她都认识,我就算去调解或鉴定都不会有结
果,不过警方还是坚持要做笔录
重点
1.手机坏掉,事发当下我没录音录影,附近商家也没装监视器
2.左侧的煞车把手弯曲、左后照镜歪斜且松脱,车往右侧倒,右侧损伤
3.她改口说不是她弄得,我没看到事情经过,不过由于离开时间保守估
计不到2分钟,加上她又亲口承认,应该也没别人可以做到
她一开始说要赔我,但是又说还可以骑所以不想赔太多,等之后要赔钱时她
坚持不是她弄的,她不赔
六、问题:
车祸鉴定会议上
她的说法是
1.她是好心帮我扶车,不是肇事者
2.汽车开过,路面会震动,所以我的车自己倒下。
3.该停车格的路面高低差有10 cm,路面本来就不平稳
我是觉得以上理由都很扯,而且第3点她量的10 cm是旁边人行道
跟路面的高度差,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的说法是
1.若侧柱未立好,松手时车就会倒下
2.左后照镜跟把手有明确撞击痕迹加上车事往右侧倒,很明显是受到左侧外力撞击
3.汽车开过,路面震动,导致车自己倒下的说法实在太扯了
但是今天所收到的鉴定回复结论是:
本案双方当是对于肇事经过情形、二车有无碰撞各执一词,依卷附迹证无法判明,
本会未便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