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20几年来我家隔壁的邻居长年占用我家隔壁的防火巷空间
甚至将其封死于其中养鸡,作于自家空间使用
导致我们家长年以来连靠近防火巷一侧的窗户都无法开启(因为太过脏乱)
最近因为向工务局及环保局询问此类问题
环保局是请对方撤除饲养的鸡只
工务局方面是寄送公文给对方,要求对方应该拆除防火巷之违建
结果最近发现家中开伙时
油烟变得非常大,几乎满屋子都是烟
才发现对方因为不满被要求拆除违建
将我们家的排烟管给封住
问题:
请问对方将我家排烟管封住
这样的行为
应该要找哪一处的单位来处理此情形
因为有一天油烟真的大到连客厅都有烟雾弥漫
我们才发现情况不对劲
这样是否已算是蓄意伤人?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