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台中中科路快慢车道

楼主: Nadia1985 (猪猪)   2016-12-25 01:29:37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6/12/2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均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有保险,已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行驶科雅路要右转中科路快车道,有遵守交通号志灯,当我已经行驶进入中科路快道上
,突然被一辆出租车从左后方撞上,当下有报警,我无法从驾驶开车门,
只能从副驾驶下车
因科雅路要右转中科路有快&慢车道,警察说虽然我也可以直接转快车道没错,但最好还是
先走慢车道后再汇入快车道比较恰当。
对方是从对向科雅路要左转中科路
但因为我的车在转弯时直接已经是进入快车道中线后才被撞,觉得对方有故意的嫌疑
会觉得对方有故意的嫌疑是,就如刚刚所说的,我已经是在快车道中线上,对方
从我的左后方撞上来,而非在路口对撞,但这只是我个的人的猜测
六、问题:
请问若以这种情况,我的责任是否比较多?
对方与我的车都还能正常行驶,若对方要求营业损失,这合理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yesohya   2016-12-25 01:33:00
"还能正常行驶"就不用修车?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5 10:42:00
有问题就申请鉴定吧,若你有责任,对方要求营业损失是合理的,但他也要拿出单据,或者是她修车时租代步车出租车有没有代步车我就不知道了,另外事发时间又把修时间故意拉长,也是问题所在损失就是按照你的肇事比例去换算,修车也还是要算折旧另外对方是业务驾驶,你方若有受伤是属于业务过失伤害,刑责不同,也就是刑逼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