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薪资单

楼主: g705092002 (Brandon)   2016-12-19 12:59:57
事实经过:
公司的薪资单上没有载明加班明细
且要求我们下班过一小时后 才开始计算加班费
问题:
上上周五打电话给劳工局 他们说要请专人回电话给我
等到现在都没有打来
我想要请问几个问题
1. 薪资单上是否需要载明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
我们公司的薪资单上面 只有总加班总时数 和 加班费多少钱
但是我总是算不出来 公司又很忌讳我们询问
我想知道劳基法是否有明订 薪资单上需要载明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ex: 加班共10小时 其中 2小时是乘以1.33 8小时是乘以1.67 之类的
2. 加班费从19:00才开始计算
我们是早上08:30上班 18:00下班 中午休息90分钟
所以总共是上班8小时
但是公司要求我们要19:00开始才能请加班费
18:00-19:00是要给我们休息吃饭去的
这样子是合理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6-12-19 15:17:00
2合理, 公司本来就应该给吃饭时间.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20 00:31:00
2怎么可能合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12-20 02:52:00
劳基法规定每四小时要有至少30分钟休息时间,所以中间一小时算上班时间反而违法。不过五点到六点间你要休息或干嘛是你的自由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12-20 10:51:00
为何不合理? 只是他不能要求你18:00-19:00工作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来吧!)   2016-12-21 02:26:00
不合理阿 法明文是休半小时 所以最少应在1830开始给付加班费 而不是强制1900开始才算加班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12-21 17:42:00
他规定你七点在开始加班为何不合理....不然你开心几点加班就几点加班吗重点是不能算入加班时间的时段有没有要求你提供劳务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来吧!)   2016-12-21 22:27:00
楼上 我们说的是两件事 只要提供劳务就是应有工作对价你说的也没错 雇主不得要求在休息时间内上班 但我说的是若我在法定休息时间过后直接加班 公司不能用七点这理由打枪我说这中间半小时不算 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当然如果硬要解释成劳雇合意七点开始的话 我也没话说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2 08:25:00
法律规定他一定要提供你休息,所以只要你那半小时是可以吃饭休息,完全合法,而且是非常守法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12-23 00:29:00
劳基法35"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之休息"不是只能有30分钟= =只能有30分钟别说吃了很多人恐怕连买吃都不够用 = =
作者: docomohaniel (docomo)   2016-12-25 22:08:00
在下认为普遍的公司都不一定什么都照劳基,所以才有"照公司规定",这加班费计算方式,当初有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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