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6/12/5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回警局做笔录,现场有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机车强制险,事后有联络保险公司,其他人不清楚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当晚下班时间车多,于机车道下桥段(四线道)最外侧车道,红灯转绿灯,前方车辆已开始往前行驶,我也跟着往前,前方突然紧急煞车,我闪避不及撞上,车倒向左侧,导致左后方骑士也摔车。
当下有受伤去验伤的只有我左后方的骑士,我跟我前面的机车都只有车辆轻微擦伤。
六、问题:
之后的处理应该是等"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出来之后再去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即可吗?
那调解的话是否需要三方都到场?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