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我朋友(以下称甲)于今年八月开始在前雇主(以下称乙)经营的民宿工作。
甲在民宿的工作有一项业务包含每天收取营业额,乙公司没有明确条例规定营业额必须
当天缴回,并口头告知甲可以累积再转帐,所以有时候甲会累积一定金额再转帐,并不
是当天就转帐给乙公司的帐户。
今年11/17号,甲跟乙提出于11/30离职,并要求乙在当天结清该月工资,乙当天就答应
甲离职,并承诺离职当天会给予该月工资(有line图片为证)。
因甲在乙公司任职期间,发现乙会拖欠款项,不管是什么款项,都会拖到需要开罚,或是
停电、停水前一天,乙才会去缴清。甲在任职期间也听闻乙公司之前对离职员工不发薪水
,并闹上警局等等事情。所以甲在离职前几天,就自己决定把几天的营业额先累积
(并无达到乙该给甲的工资额,还差四千多块),打算在离职当天,先跟乙拿薪水,拿到
薪水再把营业额汇给乙。
但是离职当天,乙没有要求甲交接,并告知甲搬离宿舍即可,甲用LINE询问乙何时会拿到
薪水,乙告知甲必须12/10才会发放薪水,甲当下就跟乙说,他们的合作关系已结束,不
该再拖到下个月10号,乙只有已读没有回,甲在害怕拿不到薪水之下,就决定等乙把该月
薪资汇给甲时,甲才把那笔营业额给乙。
过几天,乙在公司LINE群组上面询问甲,那笔钱在哪,甲直接在公司群组上告知,那笔钱
在甲那,并等乙将该月工资完整给甲时,甲才会给乙,当下乙都没有回应,公司内部都已
读未回。
后来甲在其他同事告知下,得知乙会去警局报案,甲因此觉得自己犯下大错,于是在隔
天就把该笔营业额转给乙,并跟乙说:他并无恶意要拿这笔钱,只希望乙能信守承诺,如
果造成乙的困扰甲感到很抱歉,乙都已读未回。没多久之后,甲就接到警局打来的电话,
说乙要告甲业务侵占,请他有时间去警局做笔录。
问题:
1.请问我朋友有构成业务侵占吗?
2.请问如果乙没告成,我朋友可以反告他诬告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