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版上热心大大~
外公年轻时抛弃元配妻子与子女,谎称单身与我外婆交往,
,外婆怀孕时才发现外公已有家室,且仍未与元配离婚,当
时时代观念保守,少有堕胎,且有女人不事二夫的观念,外
婆最终还是以小三身分与外公同居数十年,并生下二个孩子
,期间,外公仍然流连花丛好赌成性,借高利贷,外婆独力
养大母亲与舅舅,还帮外公还了大笔债务,至于元配也因为
痛恨外公及外婆,坚持不愿离婚做为报复
外公近年罹患癌症,对元配家庭及外婆怀有愧疚,想要预立
遗嘱,将祖产(田地与山地)平均分配给元配及外婆,做为
对两个家庭的补偿......
想请问:
外公与外婆无婚姻关系,所以会变成赠与吗?
可以指定财产分配给元配1/2,细姨(我外婆)1/2吗?而不是
依照原有法律规定元配1/2,剩余的1/2再由直系子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