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关于可能有“偷窃案”一事询问

楼主: solacat (狂暴肉球)   2016-12-03 03:03:28
版上首PO,请多多指教!
这可能事关我弟未来,虽说在网络爬文过后安心了一些,但还烦请版上大大们指教!
照他描述事情是这样的:
约莫10月底时面临期中,去了学校二十四小时自修中心,那里通常也堆积很多杂物跟万年
参考书(我记得我甚至看过拖鞋...)。
而那时我弟看到了本离散数学的补习班笔记,想说放在这很可能也没人想要了,而且也对
自己课业有所帮助,故带回去宿舍。
岂料几个礼拜后收到教官电话,说失主是一位大四学长,在找该本笔记本。
如今我弟已经归还,请教官转交,失主也确实获得了,不过稍早他跟我说那位学长还是向
教官提议要见我弟一面,说甚至不排除提告。
毕竟我弟目标是公职,虽说爬文后也大致了解应该不影响考试资格,但终究有根刺卡在心
底。
最主要的问题想来请教:
该名学长现在大四,应该在准备明年研究所,所以他焦急的心可想而知,而也确实是舍弟
有错在先,擅自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不对。
但不论如何,我弟也确实有所悔意,虽不知该如何补偿...
我个人的观点(乐观)是认为眼看考试在即的该学长应该不真的告下去才对,所以要我弟
冷静一些,好好的道歉比较实在。
但倘若该学长执意提告,那版上大大们的看法,大概要有所怎样的觉悟呢?
毕竟也想知道最坏可能会是什么状况...
也希望前辈们给与建议,到底该如何补偿那位学长才好...
(不过事实上也就是要他心里有个底,毕竟都上大学且成年了,自己作的事情也该自己负
责处理就是...不过我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所以上来请教前辈们的看法QQ)
还烦请大大们回复了!
万分感谢!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3 03:39:00
那就等检察官起诉在说,这种情况我不认为构成窃盗,比较可能成立侵占遗失物,当然还是要看当时物品的环境情况。最坏的情况就是罚金,虽然说我不认为会进到法院。大概在检方那边就不起诉或缓起诉了。但若那本笔记本是放在明显有人的地方就不一定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12-03 09:38:00
我国没有遗忘物,所以是侵占遗失物既遂,态度好点该道歉要道歉不要去怪罪哪里乱哪里管理不当,毕竟他就是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如果不是教官通知,会拿出来归还失主买?相较于一般书籍,笔记(亲笔制作)对被害者来说还比较有特殊情感,不恰当的举例,撞坏车和撞死人家宠物在评价上都是毁损【物】,但是以被害者的角度上很难接受宠物是【物】,是以,过多抗辩只是会让人更不爽,万一人家再议或提交付审判,享受完整程序招待的还是他自己。
作者: anita14 (无锋)   2016-12-03 20:07:00
推楼上。侵占就侵占了,不必牵拖其他。微罪又初犯,犯后态度又好的话,应该是在检座那就挡下来了,不太可能进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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