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祸发生日期:
105/11/07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只有我受伤(自己骑车而已
对方双载,驾驶有受伤,后座的人发生事故后人跑不见了....
伤者 :我(驾驶) 对方(驾驶) 对方(后座未知)
受伤地方:
我方:右眼颧骨附近肿起来、屁股、左小腿挫伤
对方:左脚背擦伤破皮,事后说有瘀青情形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做笔录
有报警 有做笔录
现场我没移车,
对方已将车在原地牵起作势要移车,当下有制止他,他便把车在原地放下
(这样对方也算是有破坏现场吗?)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 : 强制险、第三责任险
对方 : 仅有强制险
我方保险员有打给对方 但对方死不接电话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当时我方直行在慢车道,之后有从A车的左侧超车(有切到快车道里),超过后前方立即有一台摩托车直接从慢车道无双左转跟未打方向灯至快车道要左转去小巷子(该路段禁止直接左转,需要待转),当时因超车所以车速有过快(大
当场有制止对方移车,对方随即在原地又把车放下(这样有构成破坏现场了吗?),之后警方到场,对方就一连串的跟警方说我去撞他,警方也有跟他说该路段要待转 对方也是不听,后来交警来测量跟拍照 我随即把行车纪录器的?
之后当天我方的车立即有请认识的车行去拖(仅距离事发地点2个路口),都未拆开看,有替我把车包起来,老板也很好心的先帮我们开估价单再请对方来现场并一一拆解看哪里坏掉在做删减或增加,隔天打给对方却从早都关机不然就是不接
肯定比我的便宜,我方也不愿意,车刚买3个月而已车况很新、还是希望再帮我拖车的车行修 他还是不要 只呛说他一定对的比较多要我赔她到死... 我方也不要再跟他争吵 就等12/06调解那天再说。
有去申请初判表了 先附上 http://imgur.com/a/iwZic
有去申请初判表了 先附上 http://imgur.com/a/iwZic
六、问题:
1.就肇事归属部分这样大概是几几呢?
2.对方这样一副皮皮的样子,我不觉得和解能顺利达成,调解当天什么要准备或建议吗?(行车纪录器原档下礼拜1要去找交警拿)
3.目前我跟家人讨论是希望对方照肇责比例赔偿车子维修部分跟维修店家,医疗部分交给保险公司处里,无法和解的话
,这样OK吗?
4.有关车架的修复,民法所说的【以回复原状为原则】,可以跟对方谈不要用板金回来的采直接换的方式吗?
(有疑问的地方是既然已回复原状为原则,板金回来的一定不会跟未撞过的一样,所以可以坚持要求换新的吗?)
第一次遇到车祸实在有点混乱,说明不足之处请见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