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各位板友好,我在本周一遗失悠游卡,目前考虑要报案
这张“特制”悠游卡是订做的,全世界仅有一张
目前手上的证据有:
1. 特制悠游卡,向悠游卡公司订做时发票号码、订单网页截图
2. 悠游卡卡号(卡面上的明码)、悠游卡载具隐码(归户电子发票平台后的隐码)
3. 悠游卡 App 里,显示遗失后的消费纪录
(只能看出在哪个通路消费,哪间店不知道,如:顶好XX元、全家XX元、莱尔富XX元)
4. UUPON App 里,显示遗失后的加点纪录
(因为悠游卡有绑 UUPON,所以可看到是在哪间店消费后加点,目前可看到某一家超市)
问题:
我想请教的是,因为这张卡片“还没”办理记名,
我看网络上有些案例没记名的话钱不一定能拿回来,因为不能证明卡片是我的;
但因为这张卡是“特制”卡,全世界只有我这张,而且是我花钱订做的,
我应该可以主张对方侵占我的遗失物(特制卡片)吧?
前往警局报案时除了提供上述这些证据之外,还需要注意什么吗?
侵占遗失物是非告诉乃论的刑事案件,那民事的部分有需要提告吗?
(例如我可以怎么请求民事赔偿)
其实我是不在意卡片里那1500元,只是弄丢之后还持续看到有新的消费纪录就很不悦,
很想让对方有个教训,让他知道侵占遗失物是不对的行为。
先谢谢各位的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