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nt (take ur time)
2016-10-25 20:09:11事实经过:
因财务纠纷,经调解委员会协调之后。
对方同意每月偿还一万元债务。
但是到目前为止只还了第一个月,之后都没有还了。
问题:
目前已经到户政事务所查对方财产,名下只有五台很旧的车子。
去年也无任何财产收入。
想请问这样下一步怎样走比较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过调解委员,他说再申请调解若对方不来也拿他没辙??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若对方五台车拍卖后不够还清债务,债权是否可以转移到对方家属?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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