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关于离职赔偿金三倍 想请教

楼主: fategg (nothinG)   2016-10-25 18:03:09
事实经过:
大家好,
小弟最近在公司因工作不顺利预计要离职,
因先前与公司约定有3个月试用期,目前未满3个月,但提出后
公司是说试用期为公司单方面的(他可以FIRE我,但我不能离职)
然后必须支付"三倍工资"作为赔偿,职位为公司训练专员,但实际到目前还在作一些琐事
,公司也没有付费让我去参与任何培训课程,或是
任何付费课程,仅有新人的几天培训(认识公司等等)
本来约定工作9:00~18:00
但是几乎八点算是常态 有时会到21点 甚至22点
加班费也从来没领取过(说是加班前都要事先申请才算加班)
因觉得不甚合理 于是有将合约拍下
条文节录如下~
1.甲方因专案或业务需要雇用乙方,聘雇期间自民国XX年X月X日起至民国XX止。如因可归
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使本契约提前终止,乙方愿以三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害,另负损害赔偿责任。
2.双方同意以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届满前如有不适任情形时,除甲方同意延长试用
期外,甲方得随时行使附保留终止权,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相关权利。
试用期间,乙方如自请离职,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应于七日前预告甲方。
3.(加班)乙方如因业务特性或专案需求须于规定上班时间外延长工作,应事先申请核准,
并于加班前将加班申请单送权责主管核准后,送甲方人资单位登记备查
,否则不得报支加班费或申请补休。
问题:
还请各位帮帮我,想知道
1.试用期离职??有试用期吗?
2.是否一定得赔偿三倍薪资,试用期离职算吗?
3.加班费一定是要事先报备的模式这样吗?
谢谢...谢谢各位 真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6-10-25 18:18:00
你可以去问劳工局 个人以为这契约是无效的
作者: hobbes (go! Chen)   2016-10-25 18:26:00
尽快去劳工局,劳工无试用期,契约应该是无效且违法的
楼主: fategg (nothinG)   2016-10-25 18:29:00
好的 我会去劳工局询问,因为重点真的在3倍工资 太夸张最怕是 要送调解 然后酌减金额 却还是很多...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10-25 18:55:00
如果契约无效,就没有赔偿三倍薪资的问题啊
楼主: fategg (nothinG)   2016-10-25 19:49:00
大概了解各位的意思了 非常感谢! 明早就去桃园劳工局
作者: AM903651 (安仔)   2016-10-26 04:45:00
如果怕麻烦直接5号薪资入帐直接闪人多出的5天送他买药吃公司应该不敢拿这种摆明违法的约来告你就算有也是存证信函吓吓你 公司送执行你就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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