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在邮局滑倒导致脚掌骨折,能求偿?

楼主: F7shakeMINI (爱抚妻 摇 迷你)   2016-10-19 03:05:29
事实经过:
前两个月我妈上邮局存款去了,
在局内行走时因磁砖过滑而不慎滑倒。
人就左右脚一前一后采劈腿姿势坐下去,
左脚掌因此骨折,四根脚趾指骨断开。
住院一周后返家休养,
诊断书上注明应静养一个月并须专人照护。
但实际上都过两个多月了还是行动不方便。
问题:
由于家中并不宽裕,
没办法雇请专人看护。
这两个月都是家人轮流照顾。
有时时间搭不上就要有人请假帮忙。
而妈妈这两个月也都没办法工作。
月初开了调解委员会,
邮局方面表示由于我们没有请看护,
并且没办法出示所得明细,
所以没办法证明我妈有在工作。
所以他们不愿意负担这些费用。
并且主张滑倒这件事我妈也有责任,
不能都怪该局。
想问问这种情况符合消保法第七条的范畴吗?
又,请问下次调解委员会再开该如何陈述呢?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m(._.)m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9 08:39:00
是磁砖滑?还是地滑如有拖地留下水?
作者: wallachia   2016-10-19 10:47:00
磁砖滑应该很多人摔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10-19 12:08:00
感觉是你自己的问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9 12:53:00
磁砖本身有止滑系数,除非磨损,不然会滑是其他因素其他因素指磁砖上有水、油等环境,或当事人鞋子底部磨损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0-20 00:09:00
有可能,但是资料不足无法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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