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以实习名义雇用救生员

楼主: benjamin8312 (Zuo)   2016-09-14 09:25:36
事实经过: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学校每年都会请红十字会帮学校培育出救生员
可是学校是以实习的名义签契约雇用有救生员证的学生来顾学校的游泳池
请问这样我们算是具有从事业务之人的保证人地位吗?
补充一下 我们现在正式的名称是学习型兼任助理
以下是我们的契约
http://i.imgur.com/XUzu4Xd.jpg
http://i.imgur.com/HEIWilM.jpg
http://i.imgur.com/uKmAu6f.jpg
http://i.imgur.com/0VnGpkj.jpg
补充我们学校泳池是1250平方公尺的泳池
规定是要配置3位救生员的
结果刚刚看到上面发文
http://i.imgur.com/EcI34bd.jpg
之前我们前辈检举过了,但似乎都没什么效,想问新的配置人员改这样有违反什么法律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4 18:57:00
负责跟职称无关,义交也有保证人地位你到底是害怕有责任,还是觉得薪水太低?养一只狗也有保证人地位,每个人都有保证人地位你对妳妈,妳妈对你都有保证人地位QQ活着就有保证人地位不想做就不要做!这样就没有保证人地位另外,通说认为无照密医也是业务,会构成业务过失致死
楼主: benjamin8312 (Zuo)   2016-09-14 17:47:00
想问k大 我们现在正式的职位叫做学习型兼任助理(含有救生员证)还有新增的巡逻员和管理员(无救生员证)请问我们要负责的程度都是一样的吗?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9-14 16:02:00
学校不想支付劳健保+退休金等 问下是否连职灾都没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9-14 15:54:00
领到少≠责任少 就算你当义工还是有责 =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9-14 15:24:00
只要你在救生员的岗位上执勤就有保证人地位啊就算只是实习也是一样的你对于在使用泳池的人就负有一定的责任及义务顶多是负责程度要求多少的问题至于学校雇用你们的待遇或是泳池配置人力多寡,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9-14 10:13:00
你的签名档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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