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在今年9月2日(这个月)
因公司急用跟我借了42万现金
表明9月3日(隔日)星期六还我
这笔钱因为我也是9月5日准备要支出的现金
所以我一再跟他确认
星期六银行都没营业你确定可以吗?
他跟我说他要把他刚买的新车
(无贷款新车价约120万)拿去当铺借钱
我没想那么多就先把钱给他用
隔日9月3日去到他家他说当铺没开要等星期一
朋友跟我一起去还骂我说怎么相信他的话
因为当舖车子借款
需要连线到监理站查资料(这我真的不知道)
然后说星期一中午去跟他拿..
当天晚上熟识的朋友
就有提到他其实他开出的票
星期五到期的票已经跳了
然后不只跟我借还有另两位债权人...
车子也已经在当铺借了60万
我好像被他骗了..公司开那么大..
以往往来都正常的
我才敢一次借他那么多钱...
星期一他主动打电话给我要我去他家
我以为他要还钱给我结果是一直拜托我
给他时间还他一毛钱都没有
跟我一起去的朋友当下就翻脸指责他
这么重要的钱你怎么骗的下去
他两手一摊坐在沙发上说:不然你们打死我..
把我家打烂..公司在隔壁也可以去砸
我跟朋友都很无言..
跟他说你欠的是钱我们打你并没有好处
谈了一下子对方主动说出分两次还的主意
然后愿意签本票跟借据等等...
后来还说为了展现诚意再多写一张车子让渡书
我立马查询文件怎么写之类的
最后签了3张本票15万..15万..12万..
一张借据42万上面有记载若还款时间到
没有清偿愿意赔偿两倍金额84万元整
并约定9月7日还款15万元
9月13日再还剩下的27万元
为表诚意本人愿多支付3万元为利息
等于总共45万元若加倍后变成90万
9月7日依约他有拿15万给我..
我还他一张15万的本票尾款剩27万(30万)
约定9月13日还款...
但是今天打电话不接然后传line来说没有钱
要约在派出所见面请警员帮忙讲话
但是他一到派出所就暴怒了...
说我们暴力讨债...没有给他时间跟空间要逼死他等等
警员只说私人借贷跟他们无关无法介入叫我们自己调解
离开派出所后他电话就关了...
家里也找不到人..也不在公司(今天中午的事)
问题:
1:我知道他的户籍地址
2:本票还有两张各是15万跟12万
但是后面有三名字分别是女友.儿子.女儿
是债务人自己签的也盖自手印
我当下有质疑他你这样帮别人签没问题吗?
他说我有押印我就会负责
请问这两张本票还有效力吗?
3:借据就如同上面陈述一样过了9月13日没还清愿加倍赔偿
都他自己写的..
4:汽车让渡书..其实说真的我不知道这张有什么用
因为金额不多有必要写这张吗?
以上三份文件是否就能申请支付命令?
会不会因为时间太短而不被受理
我又怕他这两天迁户籍找不到人
所以要快..因为还有其他人也在摧他还钱了
我也只要他还27万而已他就一付我没钱你打死我的样子
现在搞到要申请支付命令就变成了90万
那我不就真的是暴力讨债加地下钱庄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