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6/9/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受伤 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 有 无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全险 我方为租赁机车 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http://imgur.com/a/D6usI
如图(有四张) 黑点我们的车待转时的位置 红点 蓝点则是出事地点(两方都为机车)
我和朋友前几天去台南玩的时候 那天下午下大雨
在台南兵配厂出了车祸
朋友租完车 从公共汽车总站对面打算待转过来 方向灯也有打((双黄线缺口))
稍微看了一下后面没有人 就过去了
马路过到一半 听到很紧凑的喇叭声 吓傻了 马上先停下来
就被后面的人撞到 准确来说是碰到一下
我朋友完全没事 车子也没事 一点刮伤都没有
甚至我朋友是站着抓住机车的 姿势跟前一秒一模一样
而后面这个撞到我朋友的人却倒了
去成大医院诊断出来=> 右肩肱骨骨折 和一些小挫伤
六、问题:
对方当初是骑在 禁行机车 上的快车道
据他当时说是要赶回去上班 应该有超速的可能?
这样子哪方得肇责较大呢...
对方要我们赔偿车子损失的费用 医药费 和一个月月薪(3万)
我们租的机车只有保强制险 又是学生 这笔开销对我们来说太大了...
如果对方对和解内容不服 想以刑逼民该怎么办呢?
过失伤害只要随便判一个月以上也是超过3万元...
附带一问 上面图片所po的监视器照不到出事的路口吗?
当地警察打电话跟我们讲说是死角 照不到...
但这个角度 9只监视器真的拍不到吗?
那个人很怪... 说女朋友因为这样要跟他分手
一开始本来口头上大概说 只要赔给他医药费以及车损
但现在一直说他跟他女朋友分手 而且精神很不好想自杀
就又多追加三万元月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