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姐姐100年在一间会计事务所上班,后来生了小孩就请了一年的育婴假
备妥好文件后送出,一年育婴假后就离职没做了.到前阵子才又接到公
司的电话说育婴申请没过,好像是公司少盖了一个章,所以那些时候的劳
健保资方要付的钱,要叫我姐出,离职后,我姐就当家庭主妇,公司没帮她
退保,又多保了快一年.现在公司要叫我姐要把这部份的钱都退还,约十万
左右.我姐当时薪水约二万出
问题: 公司最近有跟我姐要一些资料 ,再去跟劳保局补申请,但被退件.
所以要我姐自己付担这笔费用.想问一下,是否有相关的版友也有
遇到这样的事件,可以了解一下要怎么处理会比较好?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