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minemC (Evil Deeds)
2016-09-01 11:26:51事实经过:
小弟本身所住地区是三十年的老公寓
当初建商盖完以后 法定空地的土地还是登记在建商下(好像是当时法令还没修改)
地价税这三十年来也是由建商在缴纳(建商有提供凭据)
不过社区管委会把这些法定空地画成停车位 租给社区的住户使用
现在建商主张这些停车位所有权是属于他们的
要求返还停车位 若不还则管委会会有窃占跟不当得利的问题
问题:
想请问板上的各位,这样的情况谁对谁错 一般应该怎么处理比较洽当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