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们是跟二房东签约的房客
我们租的整个住家中的一户套房
情况是这样子的
一、
我们房间有房门锁,但是没有钥匙
所以只在有人时才能锁上
也就是说,如果人外出,就等于是开放式空间了
每天担心东西不见整个超烦的
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
二、
因为没有办法锁门,所以房东可以任意进出
像今天,第四台好像因为数位化可以迁第二条线
他就凌晨时传讯说下午会带人来安装
可是这么突然除非原本就没事,不然怎配合
他就装一装之后把相关配件丢我们床上
我知道当屋主要做一些有益于房屋的事情时 房客需要配合
但屋主过去曾经多次放鸟的经验,我们仍须一定要配合放羊的孩子吗
问题:
一、
a.我们可以有哪些法理上的立场 要求房东提供有钥匙的锁吗?
b.若我们外出时,东西损毁或者遗失,这有求偿权吗? 又这要如何举证?
c.还是说有什么较好的建议解决方式??
二、
a.他未取得同意直接进入,我们房客有什么权力可以主张or求偿
b.像这种屋主如果有事情要我们配合,可以这么临时吗??
c.若屋主一再放鸟,我们承租人是否还是一样要一直被耍?还是可以反过来求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