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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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本人左右手、左膝侧、右膝侧及右大腿淤伤,头部外伤合并脑震荡与头皮挫伤现象,有验
伤
对方未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笔录,因为我测完酒测后,即被救护车载走,后续回现场,机车已被牵至路旁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本人有强制险。对方说无保险。无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人
、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地点为两线道马路,我骑乘机车时速大概40公里,在外侧车道直行前进,右边停车格的汽
车突然开启车门,我闪避不及,撞击后整个人和车已往左侧倒在地上,驾驶座车门下缘卡
在我机车的右边脚踏板后侧。
对方一直说先叫救护车来,我说先通知警察,看他都没有动作,后来我还是自行打了110
通知警察来处理,然后做完酒测后,我就被救护车载走了,于急诊期间,对方并未前往慰
问及了解我的伤势。事后对方也不主动联络,均为我主动联络相关和解事宜。
警察建议我们自行私下和解,由于事发至我检查完的整个过程对方均无来电,于办理出院
的同时我自行致电于肇事者谈论和解事宜,但是肇事者表示已经由桃园至苗栗工作,晚上
才会回来,所以相约当天18:00于便利商店讨论相关赔偿事宜。
我仅要求对方负担机车维修费用及急诊费用共(5200元)即可和解,但对方并无诚意解
决赔偿相关事宜,且陈述其汽车停放于停车格内,强调他有注意后方,确定无来车才开门
(事发地为笔直大马路,若有确认后方来车,不可能没有看到我所骑乘之机车),对方要求
如果要进行赔偿,也要我赔偿他汽车车门损坏的费用(自述为1万多元),方为公平,因此
无法达到和解共识,后我告知将进行法律诉讼程序,对方不予重视,并口气轻蔑告知我"
随便"!(以上陈述均有录音佐证)。
而后,我再以电话向对方说明,若提起诉讼,对方将有刑事被告记录及有可能支付相关易
科罚金费用,对方不为所动,并以恐吓口气恐吓我说:[不然给你一千万,你去撞死!!]
六、问题:
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自己遇到车祸,所以还蛮紧张的。
现准备提告过失伤害,目前已有准备
1.医院急诊诊断证明书(乙种)
2.机车维修估价单
3.医院急诊相关医疗费用
4.和解过程录音档
5.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
想请问还需要哪些相关文件呢?
另外,想要请问大家,我有前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的交通大队想进行提
告,但柜台员警告知,提告需找当初承办员警,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受理,请问这是对的吗
?还是我应该前往警察局报案呢?
再麻烦各位帮帮忙,谢谢
先谢谢回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