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朋友(女)目前跟她先生是分居状态
育有一女1.3y,女儿目前被男方带走一个多月
所以我朋友已四个多礼拜没看到小孩
男方已将门锁换掉,传讯息联络协议离婚事宜也不读不回
以至于也无法讨论小孩探视问题
问题:
1.还没离婚但分居,男方换锁动作以致女方不得其门而入,有合乎法律规范吗?
2.还没签字离婚但分居的状态下,小孩该如何强制男方将小孩交出来供女方探视?
据我朋友意思是不想在男方家探视小孩,因为男方及男方父母家人对她态度不友善,所以
想将小孩接回家过夜
因为离婚后才有监护方跟探视方的问题
现在的状况该怎么解决?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