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刚离婚尚未分居的前夫
在我要出差大陆一个月的前一天,
将我和他的离婚协议书和唯一女儿都带走
协议书上是写小孩归他 房子归我
我有探视权
但详细的我不记得了
现在仍然在出差中
但先前两周他一眼都不给我看小孩
也不答应让我回来的时候看
还屡屡受他言语恐吓和侮辱
今天收到讯息
说只给每周一小时在他家看
还同时跟我要房子卖出时一半的金额
要我提出卖房期限
这间房子打从头期款开始都是我父母帮忙出的
只有后续装潢他家出了一点
后续缴费虽用前夫户头转帐但两方都有工作
完全不合理
我人还在大陆
还需一个月才能回台
现在不知前夫的要求要如何应对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