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A3息事单的意义及车祸后续处理事宜

楼主: Kenjiboy (问号)   2016-05-30 02:37:17
一、车祸发生日期:
两天前。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人受伤,去医院有验伤,但非救护车载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简单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本身有连络保险公司做备忘,对方说他有连络
五、事实经过:
在高速公路上因为塞车,走走停停时被后方车辆追撞。
第一时间有报警,但因为副驾驶座的老婆嘴巴有撕裂伤,肇事方亲友有受伤
警察大约四十分钟后才到,伤者就由对方后面的朋友车辆先载走送医
剩下我和肇事方留下来等警察
警察量完现场图后叫我们到派出所做笔录
期间提及因为案发事由明确,肇事方也承认自身责任
警方也跟肇事方确认有保险
所以建议不需要提事故处理判决,只要简单做个纪录即可
请我们签一份文件纪录
老实说当下听觉得合理,且想去看老婆状况,就签了文件纪录
最后我拿到了一份A3息事的登记联单
六、问题:
1. 在过程中,我忘记跟警察提及有伤者部份,所以笔录并没有提到
是否会造成事后求偿法律上的困难? 但跟保险公司报备时有提及。
2. A3息事单是否等于和解单? 我有点担心我是否误签了和解单,
因为我当下并没有要和解的意思,签了是否会影响事后保险代位求偿,
或是跟对方求偿的难度。
3. 事后处理方面,车子我是预计先开车回原厂估价,再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至于老婆受伤部份,伤在脸上,怕有疤痕留下,
要等看完整型外科后才知道严不严重
目前是都有留看诊单据跟验伤单,之后再跟肇事方讨论后续赔偿
想请问目前的处理上是正确的吗? 有没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5-31 14:15:00
有就医纪录就提过失伤害告诉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5-30 11:25:00
车损财损是A3;有人受伤是A2;有人GG是A1
作者: packing33 (33)   2016-05-30 14:58:00
24小时内才是A1
作者: a99 (好听叫总务,实际叫杂工)   2016-05-30 04:23:00
双方都有伤者是A2车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