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4/27,2016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皆受伤,直行方双脚挫伤,四肢多处擦伤
转弯方不太清楚,但看起来较不严重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当下警方有拍照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直行方有强制险,尚未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于主干道直行至一个巷子口,对方有两台车停在路口,当下有按喇叭警告提醒,但对方不予理会,依然冲出来要左转,之后来不及闪避第二台车便撞上,当下车速印象中40左右
六、问题:后天5/5要开调解委员会,对方在这之前完全没有任何关心,当下送医院的时候也没有来致歉,事后确定对方无照驾驶且仅为国中生,家长到场后也没有要帮小孩道歉的意思,甚至车祸的当下一群人还围着我一直谩骂,因此事后才果断声请调解,因为还是学生人又在金门对方又是当地人,想起问各位有什么需要准备或特别注意的吗?
另外还想请问如果想索赔精神赔偿,那标准大约怎么判断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