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之前因为转学放榜比较慢,所以房租从去年2015年9/14签到今年2016年9/14
以是用line沟通有纪录
我在4/25的时候告知房东我不再续租,并暗示他我想六月底就会搬走
他说
我的约是签到九月
和他商量后
因为学生通常都是放暑假前会搬到新的宿舍,按照我的租约他就得开学前才能搬进我这间
后来他说如果找到
就让我转租约
现在他真的找到了,但他改口说那位同学可能是九月才能搬来,因为他上一间漏水及租约
上的问题所以我可能还是要缴七八月
听到这里我就疑惑问他
那位同学是转学生吗?要不然怎么会签九月
房东自己也讲不清楚,感觉他在隐藏什么
因为我另一间新的住宿得在七月开始缴钱
这样等于我要缴两间的房租,对学生来说好伤荷包呀
问题:
虽然违约是我在先,但他自己后来也说有找到就让我提早搬走,现在续约人找到了又说话
不算话,有line当证据,请问line的证据有足以让我免于缴,七八月的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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