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qaavv (有问题可以问我!)
2016-01-25 20:56:52一、车祸发生日期:2016.1.3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险,但我第三人只保三十万,双方都有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在国道一号北上台南路段,内侧超车道,当天有下雨天气不好,在我前面有两台车第一台
车他急煞,导致第二台车也急煞,然后第二台车说他车速是零,说我推撞他,他是奔驰
但他后面没什么事情前面比较严重,当时他不提供行车记录气,我的行车记录气没录到
目前的状况是他修车修车费要六十几万,我保险是三十万,警察的笔录是推撞,
有可能我会权责。
六、问题:
保险公司建议我直接上法院,法官会折旧,我比较担心的事,如果上法院对我是有好处还
是坏处,我在网络上有看到一条是如果发生事故,他车辆拿去鉴定说因为车祸价值减损,
我要赔偿他价值减损的部份,不过也有看到有人有说,那是在一年以内的车法官才比较
会承认,想请问目前奔驰是三年多的车,上民事对我是比较好还是不好,会不会搞的比
原本修车费还多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