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23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是被自己车压倒 有些瘀青
对方右腿断掉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车子已经移动过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险,已联络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行驶在道路上 他突然从路边要跑到对面 来不及反应 撞上了
六、问题:
我当时应没有超速,他从右边跑出我从他左侧撞击他右腿断掉 我滑行出去
想请问是谁的责任大一点?对方家属一直说我一定骑很快才伤这么重 但我起步也才几十
公尺 不认为自己真的可以骑到多快…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